廣東歌舞劇院民族樂(lè )團樂(lè )器設備采購文件澄清修改公告
各有關(guān)投標人:
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就2010年11月25日發(fā)布的廣東歌舞劇院民族樂(lè )團樂(lè )器設備采購項目(采購項目編號:GZQS1001HG11008)采購文件更正如下內容:
一、更正內容
1.原采購文件中的第1頁(yè)第二點(diǎn)投標人資格要求,第(一 )款內容“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供應商;分公司投標的,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。注冊資金80萬(wàn)元或以上,并具有相應的經(jīng)營(yíng)范圍”更正為:“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供應商;分公司投標的,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。注冊資金50萬(wàn)元或以上,并具有相應的經(jīng)營(yíng)范圍。”
此澄清修改公告為廣東歌舞劇院民族樂(lè )團樂(lè )器設備采購項目采購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,原《采購文件》相應條款與文本有不一致之處,以本文為準。
二、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(chēng)、地址和聯(lián)系方式
采購人名稱(chēng):廣東歌舞劇院
采購人地址:廣州市天河區水蔭四橫路34號演音大樓B座五樓
聯(lián)系人: 候小姐
電話(huà): 020-87047554 傳真: 020-87047554
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聯(lián)系人: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地址: 廣州市東風(fēng)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1704室
電話(huà): 020-83812782 傳真: 020-83812783
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2010 年12月1日